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2024年第一期)
发布:2024/4/18 9:18:39 被浏览:14662次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是全国环境监测一级站,是全省环境监测系统的技术中心、数据中心、质管中心、应急中心和培训中心,另挂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牌子,单位地址在杭州市西湖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6个岗位6人。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具体要求、招聘方式等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7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kzp.zjrc.com:30)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岗位专业条件限定为某些二级学科但学历证书内容无法辨别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5月18日9:30。
应聘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笔试和面试,专业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岗位总成绩折算办法详见招聘计划表。
1、专业笔试。
时间、地点:暂定2024年5月18日,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专业笔试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
专业笔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根据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和考察环节有不合格者,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要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生态环境厅(http://sthjt.zj.gov.cn/“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https://www.zjemc.org.cn “通知公告”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571-28903382。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0571-8997537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2024年第一期)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16日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是全国环境监测一级站,是全省环境监测系统的技术中心、数据中心、质管中心、应急中心和培训中心,另挂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牌子,单位地址在杭州市西湖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6个岗位6人。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具体要求、招聘方式等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7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kzp.zjrc.com:30)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岗位专业条件限定为某些二级学科但学历证书内容无法辨别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5月18日9:30。
应聘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笔试和面试,专业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岗位总成绩折算办法详见招聘计划表。
1、专业笔试。
时间、地点:暂定2024年5月18日,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专业笔试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
专业笔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根据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和考察环节有不合格者,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要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生态环境厅(http://sthjt.zj.gov.cn/“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https://www.zjemc.org.cn “通知公告”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571-28903382。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0571-8997537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2024年第一期)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16日
时间:2024/4/18 9: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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